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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检察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三名大学生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2024/6/26 1:13:30 浏览:13

来源时间为:2023-08-16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通讯员肖丽翁志娟钱雪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苏某、曾某、程某三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曾某、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事情还要从2020年9月说起,当时正在武汉某高校读书的苏某通过百度贴吧上的招聘信息,成功“入职”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他发现只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话术给指定名单中的客户打电话,每成功拉一个客户进微信群,就能赚取120元至200元不等的报酬并且工资日结。如此轻松的赚钱方式让苏某欣喜若狂,他立刻邀请同学曾某、程某一起“发财”。

“这些微信群老是被封,我们用的话术也都是编的,后来我们刷抖音得知有人因为打电话拉人进群被公安机关抓了,说是涉及‘杀猪盘’诈骗,我们就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也是违法犯罪。”落网后苏某这样说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某等人虽然渐渐意识到自己从事的工作是违法的,但轻松的赚钱方式和丰厚的回报还是让他们越陷越深。他们通过介绍自己的同学、家人以及在网上招聘等方式拉来更多的“业务员”,在获得更高“日薪”的同时,又从中赚取差价,而大被他们“招聘”来的“员工”,很多也是在校大学生或急于找工作的年轻人。

看似甜美的“发财梦”没做多久,2021年12月初,通过家住镇江市的高女士报案,苏某、曾某、程某等人很快就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苏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使用事先设定好的“话术”,以荐股投资的方式诱骗受害人进入诈骗微信群,致使高女士被骗24万元。

通过比对苏某三人作案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找到对应诈骗案件12起,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三人从中非法获利约25万元。

“为了赚更多的钱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对不起父母辛苦把我培养成今天的大学生,我现在真的非常后悔……”判决当日苏某在法庭上痛哭道。最终,润州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苏某、曾某、程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结但对应法治宣传教育没有结束。事后,润州区检察院及时对案件办理质效进行了复盘,结合“护航现代化建功新征程”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法治宣传行动,邀请江苏大学大学生代表参加检察办案故事讲述会,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反诈能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才能避免身陷违法而不自知的境地。

此外,为提升案件办理综合效果,润州检察对受人诱使办理并出售银行账户,获取少量钱款、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自愿认罪认罚的人员等,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组织公开听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教育,把“不起诉”与公开训诫、释法说理、检察意见等有机结合起来,将法治的红利最大化,着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助力区域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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