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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个集体3名个人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发布日期:2025/12/1 11:02:55 浏览:35

来源时间为:2025-11-24

金山网讯日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其中我市2个集体、3名个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称号。

句容市边城镇人民政府、扬中市新坝镇五一村村民委员会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镇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处长、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秘书长曹晓光,丹阳市正则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苏哲,镇江卓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沈燕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扩大社会参与。其间,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丁卯派出所教导员王晓芳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句容市、润州区杨家门社区等4家单位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家企业被评为全省“红石榴就业行动”示范企业,在全社会营造齐心协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良好氛围。(李同记者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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