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7月份领取结婚证,婚后生一子王澜宇,今年15周岁,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因家庭琐事争吵,向法院申请离婚。
审理法院: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眭咏梅
开庭时间:2016-04-0609:15:00
该视频由新浪法院频道提供技术支持,如您对该业务有兴趣,请联系官方微博
编辑:sfeditor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法院频道官方微信和微博。
《镇江市丹徒区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相关参考资料:
镇江市丹徒区新闻、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镇江市丹徒区违建、镇江市丹徒区法院、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丹徒区上党、丹徒区、丹徒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