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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3/23 1:14:38 浏览:1830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公告编号:临2016-01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4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青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或网站(www。sse。com。cn,下文相同)上市公司专区同日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2,400,924.93元,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05,085.90元,报告期末公司可分配利润12,095,839.03元。每股资本公积金为0.20元。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虽然报告期末公司可分配利润为正,但因公司2015年度亏损数额较大,且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相对较少,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董事会同意2015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3名独立董事就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6年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言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该协议涉及的交易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16年公司将继续执行该协议,董事会同意将该协议有效期继续延长一年,至2017年5月12日。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七、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言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按月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易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因正常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展期和项目建设投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江苏银行镇江市分行、镇江市分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为提高决策效率,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融资手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每人每年4万元(税前)。3名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公告。

十一、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公告。

十二、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关于两项审计业务的费用问题,提请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4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16-01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宝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同意提交本议案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年报的全文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同意提交本议案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同意提交本议案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六、通过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同意提交本议案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16-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继续执行的议案》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和认可,并发表了同意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该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原则,按月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交易数额与生产装置的产能和规模基本吻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说明:①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索普集团”;②镇江东宇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更名为镇江创普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青龙

注册资本:13698.63万元

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二氧化碳(压缩的、液化的)、工业用氧、工业用氮、纯氩的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的醋酸、醋酸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消毒剂类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的漂粉精、adc发泡剂、烧碱、液氯的出口;剧毒化学品:氯乙酸的批发;其他危险化学品:甲醇、乙醇(无水)、醋酸正丁酯、醋酸乙烯酯、电石、二氧化碳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2)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

法人代表:吴青龙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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