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支队上装(含进口、进口炮)采购公告,标书编号:ZJXFCG-(2016)第0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和所在消防部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投消防厂家组装的车辆必须已取得整车
3C认证,并在有效期之内,且所投车辆必须保证能上武警牌照。★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年度证书或本项目专项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
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孙杰
联系电话:0511-88056321
传真:0511-88886841(注明收件人为孙杰)
E-mail:504360639@qq。com
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3)3C认证证书复印件。
确因路途遥远的外省外地供应商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书面形式报名参加,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分A、B、C三个标段,A标段为4辆6吨左右泡沫消防车上装和进口泵、进口炮;B标段为1辆18吨大功率泡沫消防车上装和进口泵、进口炮;C标段为2辆6吨左右城市主战消防车上装和进口泵、进口炮。
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响应要求。
四、招标方式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标段计算,其中A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B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C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
投标保证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网银转帐凭证)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交纳至指定帐户(见九、帐户信息),否则投标无效,(票据凭证上要注明所投标段)。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消防支队四楼会议室。
七、投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北京时间14:00至14:1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北京时间14:15,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上)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镇江市公安局支队
开户银行:工商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4010309000060162
《镇江市消防支队消防车上装采购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新蔡乡镇消防车采购、消防车采购、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王儒林 消防车 车队、领导 消防车 车队、省委 消防车 车队、消防车、镇江市、镇江市副市长李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