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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财政多措并举强化人才专项资金管理-镇江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2/30 2:03:10 浏览:419

2015年,扬中市新引进(入选)国家“ ”专家5人,入选省“双创计划”专家11人,入选镇江市“331计划”专家9人。全年因人才项目争取上级项目经费1187万元,人才专项配套省“双创博士”、镇江“331计划”资金510万元,拨付本级“江雁计划”综合补助665万元。


一是设立人才专户。将人才专项列为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项目经费拨付由市人才办与财政局联合把关,确保不发生错支、多支、漏支情形;项目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各项业务。


二是规范拨付流程。落实财政资金逐级下拨要求,对新获得的省市人才项目,均由市人才办与财政局联合发文,由市财政将项目资金下拨至镇级财政,再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市人才办同步通知到位。同时,为规范创业类项目资金使用,在周边地区率先推行“共管账户”模式,由各镇(街、区)人才办与创业企业开设联名账户,强化属地政府对项目资金的把控。


三是强化绩效监管。专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一批、第二批“江雁计划”70个项目予以绩效评估,总体评价引才成效较为突出。与此同时,省人才办每年组织对三年期满“双创计划”人才项目进行考核验收;镇江市委组织部联合镇江市财政局每年组织对“331计划”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了“镇江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加强项目跟踪考核。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有效保障了人才资金安全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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