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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法院完善五项机制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

发布日期:2016/3/20 3:42:19 浏览:429

新华网南京3月16日电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着力完善五项工作机制,在审判工作中强化对青少年的保护。

一是创新心理辅导工作机制,挽救破碎家庭。制定《涉少案件心理辅导办法》,规范辅导流程,明确6种心理咨询的范围,3种启动程序咨询方法,3个心理咨询阶段,3种心理咨询方法和心理评估报告的运用。经过心理辅导,数十个因为心理人格障碍和具有偏执倾向导致家庭矛盾纠纷的家庭,最后和好如初。

二是完善矫正帮教机制,促进失足少年回归。将每月18日定为维权帮教日,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等进行集中回访帮教;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干部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与管教警官共同开展“亲情三联动”活动;与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

三是推行“圆桌审判”方式,营造亲和的法庭气氛。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小,社会阅历少、可塑性强的特点,采用圆桌审判座谈式的审理方式来审理案件。营造平和亲近的法庭气氛,有利于感化失足少年。

四是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及时建立记录封存制度。并对封存案件的审理、封存的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由档案室设立专柜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五是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根据案情需要,从学校老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干部或离退休干部等了解青少年心理特点的人员中选聘“代理家长”。“代理家长”可以与涉案未成年人当面交流,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疏导,有效的维护其合法权益。(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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