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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法院与区司法局签订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16/4/17 3:41:46 浏览:456

新华网南京4月14日电4月13日下午,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与润州区司法局签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的共建协议书》,此举标志着为人民群众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的人民调解室、律师工作站“落户”该院诉讼服务中心。

根据共建协议,由润州法院提供符合条件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区司法局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人民调解员、一名律师至诉讼服务中心履行相关职责。当事人的纠纷由人民调解员主持诉前调解,律师则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述两项工作均按规范建立档案资料。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力表示,法院和司法局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诉讼调解间的衔接配合,对于常见性、多发性的简单民事纠纷,在当事人起诉时或立案前,应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同时结合我院已在市残联、杨家门社区、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保险行业协会等设立特色工作站的优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化解纠纷。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荣就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他指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为民、便民、惠民为原则,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其高效、便民、低成本的优势深入人心。它有效地整合了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群众性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降低了群众的诉求成本,减少了涉法涉诉上访,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同时他提出人民调解员和律师的经费要予以保障,对其中表现优异的要予以奖励。(润萱)

《润州法院与区司法局签订共建协议》相关参考资料:
润州司法局、润州 司法、签订廉洁共建承诺书、友好共建单位协议、签订协议、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遗体协议书、签订合作协议、中俄签订天然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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