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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润州法院向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发布日期:2018/6/15 4:38:00 浏览:636

来源时间为:2018-06-14

法制网讯(通讯员润萱)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协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针对涉毒刑事案件审理中的一些问题,向镇江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润州法院在审理吸毒人员犯罪案件中发现,部分吸毒人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在得知强戒决定的第一时间或强戒开始后不久,即主动供述尚未被掌握的轻微罪行,或通过亲属举报等方式,以期被判处较短刑期后不再执行为期两年的强戒。此类案件目前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以来,该院共审理吸毒人员犯罪案件90件94人,其中强戒期间主动供述轻微罪行的有40件40人,占44.4。

司法建议书分析了此类案件的共性表现:一是供述罪行轻微,二是罪行查证困难,三是判处刑期较短,四是衔接机制不畅。因此,法院建议镇江市公安局对此类型案件可以采取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审慎对自首的认定、落实制度执行上的衔接等措施加以防范。

镇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指导大队大队长李振银、禁毒支队侦审大队副大队长曹旭东、刘莉等接待了润州法院一行,表示他们已经在制定出台办理此类案件的工作规范,他们会尽快给予反馈意见,希望双方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涉刑强制隔离戒毒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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