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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新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0/7/13 9:11:27 浏览:643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网站(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121-124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2020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378271(新区组织部)。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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