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6-24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医学类专业62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镇价费[2014]109号)。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奖、助学体系。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邮政编码:212028
招生咨询电话:4008881410
招生传真:0511-88962859
电子信箱:gzzb@zj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1-88962286
招生监督邮箱:jw@zj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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