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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出租车自4月1日起经营权将无偿使用

发布日期:2016/5/3 15:27:24 浏览:502

扬子晚报网3月29日讯(记者万凌云)昨天下午,镇江市客管处召开情况发布会,为进一步减轻出租车行业负担,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镇江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取消镇江市区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对镇江市区出租车实行无偿使用。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主持发布会,镇江市物价局副局长殷建国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镇江市区出租车自2001年开始实行有偿使用,目前共有有偿使用出租车1507辆。据悉,实行出租车无偿使用分两步走:一是对4月1日之前收取的有偿使用费按实征收;二是自4月1日起,对镇江市区所有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原有的经营权周期不变。

此外,对预缴的4月1日后的有偿使用费按实退还,5月31日前退还到位。

据镇江市物价局副局长殷建国介绍,取消有偿使用费符合发展方向。出租车和网约车管理是今年“两会”的热点之一。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3月14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要改革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免收有偿使用费是相关法规的要求。2013年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40条规定:“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已经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应当逐步实行无偿使用”。省内10个城市已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近年来,周边城市逐步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特别是今年3月1日,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相继宣布免收有偿使用费。据了解,扬州和盐城也将于近期免收有偿使用费。

记者也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他们均对这一措施表示支持,表示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效的减轻了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它只是“份子钱”的一部分。“份子钱”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不过,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会得到减轻,“份子钱”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

据悉,这次政府取消的有偿使用费全部让利于驾驶员,同时鼓励出租车企业根据目前的经营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关爱驾驶员,进一步减轻驾驶员负担。

镇江交通部门重申,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和个人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属于违法。镇江已经成立打击非法营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黑车”进行长期、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镇江市区出租车自4月1日起经营权将无偿使用》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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