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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镇江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2 17:08:33 浏览:662

.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七、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378271(新区组织部)。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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