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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一家超市、一家食品厂被罚

发布日期:2024/2/6 20:50:40 浏览:16

来源时间为:2024-01-30

江苏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内容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4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涉及该市3家食品经营单位和1家食品生产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扬中市新坝镇世纪乐购百货超市销售的青椒(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生产日期为2023-09-22

(二)核查处置情况。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2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扬中市新坝镇世纪乐购百货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罚没2078.9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扬市监处罚〔2023〕1-67号。

二、在镇江市东方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丹徒区谷阳镇永丰食品厂生产的酥京果(油炸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大肠菌群,生产日期为2023-09-17。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3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东方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3.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销售3.5公斤(均为抽样机构购买),因此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不罚〔2024〕6号。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3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丹徒区谷阳镇永丰食品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生产7公斤问题批次产品,生产的标注为“酥京果(油炸类糕点)”的食品20罐,每罐规格为350g,其中10罐销售给了镇江市东方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另10罐当事人自行送检,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15091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处罚〔2024〕21号。

三、在扬中市新坝镇世纪乐购百货超市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生产日期为2023-09-17。

(二)核查处置情况。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2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扬中市新坝镇世纪乐购百货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0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警告、罚没2078.9元的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为扬市监处罚〔2023〕1-67号。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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