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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句容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4/17 15:40:47 浏览:1464

话函询的规定》,落实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已谈话函询65人。三是根据上级纪委要求,严格落实问题线索查否审批机制,同时加大谈话函询核查力度,对谈话函询后尚不能完全排除反映问题存在的情况,再次谈话函询或转入初步核实。一旦核实发现存在有意隐瞒问题的,查实违纪问题一律从重处理。2019年1-3月,市纪委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查谈话函询6件次,除部分审批材料不够完整外,适用情形和谈话函询内容均无问题。四是积极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科级单位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每年年底将全年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材料整理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今年1月,已完成2018年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材料归档工作。

二十一)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3月8日,市委书记潘群、市委副书记高庆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委办公室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市委书记潘群在交流中指出市委办必须政治硬、肩膀硬、作风硬、本领硬,成为让市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高质量的“三服务”实际行动助力句容“一福地四名城”建设。同时,对其他党员市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排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二十二)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抓重点环节。2019年1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预审、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订了民主生活会预审、督导工作要点,明确了市领导督导工作分工,抓实了会前预审、会上督导及会后督查三个环节的要点、重点工作。二是贯彻上级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要求,发放“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提醒卡500张,确保参会人员应知尽知。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成立督导组,加强会上督导,对相互批评辣味不够等问题及时指出,保证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成效。

二十三)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支部建设。组织各级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形成专项学习报告。下发《关于双重组织生活“七个必须”规定》且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把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队伍的培训纳入市委组织部2019年度培训计划,下一步将分级分期有序开展。二是强化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关于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的暂行办法》,并通过村书记大讲堂等形式,对村书记党建工作应知应会内容开展了系列培训。切实用好记实管理系统,2018年1月至今,市级层面共发布了30余项“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任务,村级党组织的完成率达到了95以上。三是提升机关党建标准化水平。建立机关部门党建标准化建设初步框架,近期将赴四川自贡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对机关党建标准化体系进行完善。

二十四)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

一方面,大力推进农村党建标准化工程。以解决农村党组织运行不规范、不严格、不标准问题为出发点,突出形象功能,优化标准阵地,体现党的存在;突出轻痕重绩,实施记实管理,严肃党内生活;突出作用发挥,实行全程代办,密切党群关系;突出严管厚爱,推行专职管理,打造坚强队伍;突出统一规范,完善操作标准,健全制度体系。2019年确定了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制定“一村一策”整改清单,下一步将明确市镇两级挂点领导,督促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大力推动优秀人才到村任职。2018年至今年年初,以镇为单位基本完成村干部综合研判工作,进一步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截至目前,我市宝华镇新选任村党组织书记3名,开发区1名;2018年以来新招录35周岁以下村级工作者118名。

二十五)关于一些村级党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

按照《村干部专职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各镇(街道、园区)村干部研判情况,正在编制《村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力求配齐配强班子。结合我市的“书记项目”,已制定“亚夫式好干部”初步方案,将于2019年年底之前评出第一批优秀村书记,下一步将把优化村干部年龄结构纳入基层重点工作。

二十六)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被村霸和家族控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了村“两委”人员排查清理工作,法院、检察院开展案件排查,暂未发现有涉及基层党组织被村霸和家族控制的案件。公安机关加强日常警情分析研判,全力摸排挖掘有关涉黑涉恶线索。(下转5版)(上接4版)3月中旬,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两委”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建好用好资格联审等有效机制进行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大整治力度。制定《2019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持续整顿软弱后进村党组织、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等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剖析总结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严把村干部选拔任用关,切实从源头上防治问题。

二十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组织活力。2018年度重点实施了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优化了组织机构设置,切实开展“先锋亮绩、积分管理”,从根本上提升了组织生活吸引力和参与度,提升了党员教育的实效性。二是严格教育管理。依托党建标准化纪实管理系统,发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两学一做”等学习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向各党支部累计发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800本,挂图1000份。三是注重学习实效。我市流动党员较多的支部均已成立了流动党员党小组,针对流动党员特点,采取微信学习、送学上门等多种形式保证日常教育学习活动正常进行,部分支部还将“三会一课”时间调整至过年过节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的时间。市委组织部专门转发了宝华镇党委《关于建立“五心”党建引领机制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4月份,市委组织部将启动党员档案电子化与规范化建设工作,保证党员基本情况及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十八)关于重大决策听取方方面面意见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政策机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通过了《市委常委工作分工》《中共句容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句容市委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意见》《中共句容市委关于成立市委统筹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提高市委决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出台并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生成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二是充分听取意见。坚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今年以来,根据所讨论事项,会前广泛征求相关领导、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建议,会上增加单位列席范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会后所议事项经整理后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予以印发。三是广泛收集民意。注重通过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单位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年初,人大、政协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我市实际,排定专题调研课题,全年按计划形成调研报告提供市委决策参考。

二十九)关于市委集体议事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市委常委会会议前,提出议题的分管市领导在会前牵头做好准备工作,就提报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决策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提出明确建议、意见或备选方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市委常委会会议纪律的规定》,以制度形式明确市委常委会各项纪律规定,尤其要求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议题,要认真研阅送审材料,会议讨论时,必须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市委常委会会议与市政府常务会议衔接联动机制,认真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按照不重复议事原则,明确列入何种会议研究,切实提高议事效率。

三十)关于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

对各基层党委(党组)就严格执行《句容市基层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加强监督和管理,向各党委(党组)发放了议事专门记录本,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对各基层党(工)委开展了党建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并作了问题反馈,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三十一)关于干部裙带关系较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2019年1月组织开展全市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近期将结合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深入开展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摸排梳理工作,对干部亲属等提拔使用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控规模、慎操作。此次机构改革干部调整中,认真开展干部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摸排梳理,无干部亲属等提拔使用情形。二是树立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在近期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和实名制推荐乡科级干部人选办法,强化推荐责任。继续放大“三争三好”正向激励作用,在2019年3月27日的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对2018年度我市“三争三好”主题活动获评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印发《关于建设政治硬、肩膀硬、作风硬、本领硬“四硬”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下一步拟开展专项推荐、专项评选等工作,对评选出的群众认可、干部信服、实绩突出的好干部,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树好用人导向。

三十二)关于调整干部过于频繁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适度控制干部调整的规模和数量,做到频次合理,梯次配备。巡视以来,我市仅就上级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和规定开展干部人事调整,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了考察转正,并根据机构改革政策要求,开展一次干部集中调整,其中提拔、重用各1人,其余主要为根据职能划转作了有限的平职交流。以上干部人事调整均按规定报镇江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二是严格干部交流管理。按照《关于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任期制和正常的交流轮岗机制,非因机构改革、上级人事调整涉及联动等特殊原因,原则上对任现职不满2年的干部不作跨部门跨系统交流调整。三是加强乡镇干部梯队建设。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组织开展了干部工作政策的集中学习活动,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干部任期规定、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要求。着手起草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推动乡镇干部有序流动。

三十三)关于“带病提拔”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对“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要求,逐一审核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谈话以及公示任用等过程,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资料。二是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认真听取纪委监委、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认真细致开展考察工作,深入了解人选在单位日常表现情况和干部职工口碑,注重用好干部“政治体检”结果;注重分层分类征求意见建议,股级干部提拔注重听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科级干部调整注重征求分管市领导意见,党外干部调整注重听取统战部门意见。三是强化刚性执行。继续认真落实实名推荐制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联系通报机制。着眼于全方面了解干部、多角度听取意见,出台干部“政治体检”“能力体检”“民意体检”三项体检制度,着力提升干部识别研判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

三十四)关于社会化用工招录数量多、管理乱。用人随意性大,把关不严格,优亲厚友问题严重,有的单位干部子女扎堆问题的整改

加强编制计划使用管理,结合全市机构改革,2月份研究了清理规范社会化用工口径,要求全市一律不得新增社会化用工人员。下一步,待全市机构改革到位以后,按计划全面部署开展社会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

三十五)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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