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 > 企事业机关 > 正文

镇江市长江退捕安置工作完成

发布日期:2020/1/16 11:50:13 浏览:297

来源时间为:2019-12-31

日前,记者从市渔政监督支队获悉,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长江镇江段渔民退捕安置工作全部结束,共收回长江捕捞证288本,征收渔船885条,征收网具189226条(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1578人,享受低保109人。据初步测算,预计共需投入退捕安置资金约3.5亿元,已筹集到位2.1亿元。

据了解,2019年1月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社部共同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2019年8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社厅印发《江苏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省范围内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长江干流的退捕工作,提前国家计划一年。

为落实中央、省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相关要求,我市积极筹备长江镇江段渔民退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长江镇江段全面退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随后句容、扬中、润州、丹徒和丹阳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实施方案。2019年11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收回长江镇江段渔业捕捞权的公告》,长江镇江段渔民退捕安置工作全面启动,评估征收渔船和网具,核查纳入社会保障人员身份,签订退捕补偿协议、收回《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并同步开展征收船网工具的拆解处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退捕人员信息录入社会保障系统。金山网周迎韦龙

最新企事业机关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