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31日讯(记者万凌云)据“镇江检察在线”31日消息,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对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金山湖旅游商业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组副组长、发包方代表张德平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德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扣押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的赃款76.271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检方介绍,2010年11月至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张德平利用担任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金山湖旅游商业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组副组长、发包方代表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施工、工程量变更确认、项目分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76.2712万元。(编辑:乔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