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17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定“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省级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苏民区[2023]2号),其中,由镇江市申报的丹徒区被列入省级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周期为一年。
据了解,丹徒区位于镇江市中南部,历史文化厚重、名胜古迹众多、地域文化资源丰富,境内有省、市级文保单位5个、历史文化名镇1个。先后入选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2022年丹徒区宝堰镇、黄墟村入选首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新四军四县抗敌总会纪念馆、永茂圩被选为江苏省红色地名。近年来丹徒区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建立地名文化遗产名录、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碑、拍摄地名文化短视频、设计地名文创产品、编制乡镇地名规划等形式,以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乡村地名是乡村重要的社会公共信息。开展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是民政部门对地名管理工作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镇江市市县两级民政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技术支撑、加深群众沟通,积极开展试点地区的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乡村地名信息共享、乡村旅游资源挖掘工作,努力打造乡村振兴省级样板。
一是规范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以《地名管理条例》为遵循,全面梳理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命名设标现状,对“有地无名”“有名无标”“需要更换标志”等问题分类整改,健全乡村地名导向标志体系。
二是推进乡村地名信息共享。加大乡村地名采集入库和地名信息共享服务,便利乡村百姓出行,更好地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信息服务需求,切实把乡村地名“管起来”“用起来”,使地名服务“实起来”“活起来”,更好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挖掘乡村特色旅游资源。以地名为纽带,从“吃、住、行、娱、购、游”六个方面切入,构建“地名 乡村旅游 特色农产品”服务体系,助力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和文化旅游发展,探索地名信息赋能乡村振兴的丹徒路径。(李翔明)
责任编辑:王浩
审核:张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