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5-4
镇江市金山湖路以东、慈寿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运河路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世CGCS--(2023)-017号。
(2)项目名称:镇江市金山湖路以东、慈寿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7.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照该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属于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八。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3采购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包含环保咨询服务或环保工程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11:30时,下午2时~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镇江市运河路21号1幢三楼
3.3方式:后联系代理单位领取采购文件电子文档。
3.4售价:免费。
3.5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联系人的电话及电子邮箱)”;
3.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3.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与采购代理人联系,未进行实地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提交时间:2023年5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镇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