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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评选征集启动

发布日期:2016/4/13 14:29:31 浏览:645

扬子晚报网1月14日讯(通讯员王红蕾记者万凌云)14日,镇江市文联发布消息,中国微型小说学会和江苏省镇江市文联决定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奖(2015)”(简称“年度奖”)的评选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中国微型小说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并期待微型小说创作具有更深厚的文学性、思想性、现实意义和阅读情趣”,镇江市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此次评选范围分为两部分:优秀作品奖和优秀个人作品集奖。其中,凡是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省市级以上报刊、图书上发表的单篇微型小说、小小说、微小说、闪小说、百字小说等均可参评优秀作品奖;篇幅不超过1500字(含标点符号);题材、内容、艺术手法不限,但需具有区别于故事、散文、小品等其他文学样式的小说艺术特质。但参评作品的发表、出版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且,必须是首发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

至于优秀个人作品集奖,则要求是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上述小说文体的个人集,集子中必须有30及以上在参评作品集的出版期限内发表的原创作品,并具备合法出版的一书一号。此外,参评作品集的出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需要提醒的是,推荐或自荐作品集时须另附列表,注明集子中属于上述30及以上作品的写作、发表的日期。评选组委会由主办方中国微型小说学会、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文艺出版社联合组成;评委会分初评、终评委两级,均由主办方聘请著名作家、评论家和专家分别组成。最终将分别评出优秀作品奖、入围奖各10名;优秀作品集奖、入围奖各3名,并分别给予不等奖励。

参评作品邮寄镇江文联主办的《金山》杂志,截止期为2016年2月28日。“年度奖”评选结束后,所有获奖作品及两级评委评语在《金山》杂志和小说界增刊《微型小说专辑》上刊出,以显示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编辑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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