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六、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2019届毕业生在2019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七、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800、84435702,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342878、8441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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