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青年人才“归雁”政策
1.“归雁”人才生活补贴。补贴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2年内在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全日制本科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请渠道: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
2.“归雁”人才租房补贴。补贴对象:无住房且实际租房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2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全日制本科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申请渠道: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租房补贴。
3.“归雁”人才创业社保补贴。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回镇初次创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镇江籍高校毕业生。补贴条件: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首次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市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期限: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12000元、15000元标准,给予创业社保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保费用,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当年享受月数不足1年的,按月平均核算补贴资金。申请渠道:按照“自主申报、先缴后补”原则,个人可在每年的1-2月期间,向单位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u大学生“聚镇”政策
1.人才购房契税补贴。补贴对象:2021年1月1日后来镇就业的A-G类人才,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购置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补贴标准:A-F类人才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G类人才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申领渠道: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2.购房补贴。补贴对象:A-D类人才中2021年1月1日后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的;E、F类人才中的“双一流”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校学习期间所在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须在市区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补贴标准:具体详见《镇江市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申领渠道: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单位于每年8月至9月登陆“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