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交警部门在九华山路由北向南方向设置禁止掉头标志、标线,引发关注。记者发现,在有警力执勤的情况下,车辆基本能够服从指挥;但在没有警力的情况下,不少车主仍不按指示,在禁止掉头的地方违反标志标线指示掉头。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九华山路南山西入口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38起,致17人受伤。其中,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达22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10起;其他6起。从事故发生地点来看,“南山西入口”、“万科蓝山”门前事故较多。
警方分析,“违法掉头”和“未注意让行”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针对九华山路“南山西入口”事故多发的情况,交警部门积极协调道路建设管养部门,专门设置了2组黄闪警示灯及警示标志、3组振荡线和交通技术监控,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近期,交警部门结合道路实际,开出一组“治疗方案”,其中的重点就是:禁止掉头!并加强了路面执勤。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在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处200元罚款。而违反标志标线掉头引发事故的,也需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据介绍,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该路段的交通标线,加密振荡线的条数,增加减速效果,增设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提醒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何志斌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