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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回不去的故乡

发布日期:2016/11/30 1:14:53 浏览:488

一件格子西装上衣,一头烟灰白的短发,放松地倚靠在贵宾室沙发上,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格非的回答睿智而精准,惹得记者们暗暗掂量自己所提问题的分量。“已经有五六家媒体的记者问到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望春风》的写作初衷,害得我同一个问题回答了五六遍。”格非微笑着坦言,他目光炯炯望向记者,充满期待,像是在寻觅知音。

短暂的记者群访结束了,到了深圳读书月“读书论坛”的讲座时间,偌大的深圳图书馆报告厅座无虚席,近200名读者倾听了格非的讲座《重返归乡之路》。这场讲座紧扣他的长篇小说新作《望春风》,今年6月上市之后,这本深入解读当下乡村城市化过程中困惑和隐痛的小说,在文学界和阅读界获得大量好评。而入选2016深圳读书月“年度十大好书”100种初选书目并一路行至如今的30种入围书目,就是对这本《望春风》的致敬与褒奖。下面,让我们跟随格非的讲述,“重返”回不去的故乡。

归乡与思乡的辩证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格非、苏童、余华江浙三才子,被誉为中国先锋文学的代表,不断地在文学评论中被提及。近年来,格非力作不断,不断地超越自己,堪称文坛长青树。《望春风》是他继获得茅盾文学奖的“江南三部曲”之后推出的又一部力作,笔法更臻成熟。

读小说《望春风》,活灵活现的乡村视景给有过乡村生活经验的读者留下深刻印象,这来源于格非乡村生活的丰富经验和文学想象力。譬如“我走到弄堂口,迎面撞见叔叔披着一件漏着棉花的灰袄,手里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杨树枝,赶着他那头白花花的大猪郎,正朝我走过来。”寥寥数语,一幅逼真的乡村画面跃然纸上,给人身临其境的即视感。

记者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举出这个实例,请教格非如何赋予文字魔力。格非说,“描摹事物,当然是尽可能地细致,才有艺术的真实感。很多时候,我们写不细,是因为对事物缺乏了解。如果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事物,便要去亲身体验或深入调查,还要查阅大量资料,做好案头工作。”当被问及逃离乡村的青年写作者还要不要书写乡村时,格非说“通过高考进入城市,就已经是城市人,虽然还带着乡村的烙印,但也有可贵的品质,比如吃苦耐劳与不甘人后。在乡村与城市两种生活的对比上,乡村出来的孩子会比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有天然优势。但是自小离家读书,对乡村的体验相对淡薄,不如把触角更多地伸向生活的城市。”

乡村的一切已经深深地印刻在格非的记忆中,写作《望春风》时才能信手拈来。但书中只是记忆和回望时的想象,现实中的乡村已经是另一番模样。格非惋惜而无奈地说:“当我回到我的老家的时候,我弟弟带我去看老家的时候,我发现老家没了。整个没了,全部都是一片瓦砾。”

格非的母亲曾要求他“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事,我死了以后,一定要把我的遗体送回故乡,送回老家去,把我的遗体埋在舅舅家池塘下面旁边的地方。”以前那个池塘里有荷花,旁边是竹林,很漂亮。但是,母亲记忆中有荷花的池塘,大片大片的竹林都消失了,原地建起了工厂。真正的乡村已经回不去了。

在格非看来,归乡和思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归乡是物理行为和日常经验,每个人都会归乡。思乡是哲学活动和文化活动,是我们永远失去了某个我们曾经认为非常美好的存在,我们要在精神中不断地回去。他回忆起自己在上海读书时,假期躺在家里的床上,父母在边上做饭,他听到他们的声音,觉得世界真是美好,所有的烦恼都消除了。“这就是以前归乡带来的幸福体验,可是,让人痛惜的是,现在乡民的价值观

单一狭隘,回去之后就问收入,没有了以前家乡的感觉。”由此看来,《望春风》是格非对故乡的终极回望。

现实与理想的撕裂

或许是母亲的影响,或许是内心深处的写作冲动,让格非去缅怀已经失去的乡村,沉潜进岁月深处,打捞记忆之鱼,开出文学之花。他讲到,现代都市与乡村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跟古代中国完全不同。古代的北京宅院有花园和空地,整座城市俨然一个大庄子,一直等到伦敦、孟买、上海这样的城市出现以后,就出现了一套全新的城市理念。现代城市和乡村之间产生了一道永远不能弥合的鸿沟。格非深有感触地说:“今天的人昂扬向前,不习惯往后看。小说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回顾过去,真实地了解自己的现实处境,才会发现理想与现实的撕裂”。

在谈到现代都市的表征时,格非说,当乔治·奥威尔提及伦敦,他说到处都有阶级的烙印,并且伦敦的阶级烙印是打在舌尖上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你一开口说话我就知道你是哪个层次的人。农村人到了城市,就成了城里人眼里的乡巴佬。现代城市是唯我独尊的,是制造等级的,是排斥乡村的。

在《望春风》里,乡村虽然经历了革命的洗礼,虽然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但就整体而言,还是富有人情之美的乡村。譬如“在我们当地,父亲对儿子过于亲昵,被认为是一件极不恰当而且有悖伦常的事。一般来说,呵斥、殴打或视而不见的沉默不语,是父亲向子女传达爱意的惯例。”“我”的父亲跟村里的其他父亲不同,让“我”骑他的脖子,亲他的脸颊,在自己饿肚子的情况下谎称已经吃过了,为了省下口粮给儿子。父亲回家之前,“我”曾去婶子家蹭饭,婶子听见脚步声,赶紧把大门关得严严实实。父亲无私浓烈的爱与婶子的冷漠,在“我”的心里达成一种中和与平衡。

趣味性也是这本《望春风》好读耐品的一个特点,乡村俚语、粗话连篇让小说趣味十足。譬如,“我”的师父赵锡光和师娘冯金宝,“老两口坐在家里吃顿饭,也要先生请,娘子请地谦让半天,互相争着往对方碗里夹菜。可是,两人一旦闹起别扭来,发了急,与村里的愚夫愚妇一个样。”随着中国高歌猛进的乡村城镇化,农民变成农民工,疲于应对拆迁等种种问题,原有的乡村文化也不可避免地异化与崩塌。后辈只有在《望春风》之类的小说中可以领略一些旧时文化了。

怀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

在格非看来,哲学来源于现实与理想永恒的撕裂,小说也来源于此。记忆中的故乡再也回不去了,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种找回故乡的冲动,意图重新寻找那个舒适安宁的巢穴,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格非说,《奥德赛》中的奥德修斯之所以离开神仙国度,历经重重困难返回故乡,因为故乡意味着一切美好,一切安宁,一切幸福。所以,怀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望春风》描述了1958年到2007年的中国江南乡村社会,便是源于一种“学会往后看”的怀乡智慧。但这本书里的乡村社会不是田园牧歌式的唯美乌托邦,而是呈现出种种社会矛盾,体现出应有的时代担当。

通读《望春风》,会发现它在结构上的精心设计,那就是双重虚构。小说以“我”作为讲述人,这个“我”有时候冒充作家本人跳出来说话,比如“春节过后,在同彬一再的怂恿下,我开始将初稿工工整整地誊抄在干净的稿纸上,准备将它寄到南京的一家出版社去碰碰运气。”“我”是儒里赵村的村民,后来娶了春琴,业余写了本小说,但身份依然是村民。整本书采取这种视角,让一个个乡村人物逐渐丰满清晰起来。但“我”毕竟不是作家本人,真正的叙述者藏在更深处。主人公是作家本人的投射,这在小说中十分常见,但很少能隐藏如此之深,让人叹服。

当问及小说的意义,格非回答道,小说的意义在于让人认清现实处境,现代小说不解决问题,而是把问题呈现给读者,由此带来深思和启发。格非举了卡夫卡小说的例子,说自己在上海读书时读到卡夫卡的小说,就立刻被小说中的困境萦绕住了,心情变得很沉重。这就是小说家把自己的困境推到读者面前,让读者也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进而重新思考生活。格非补充道,对于想成为作家的人,不必对得到多少物质财富抱有期望,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读书写作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更加强大,进而改变精神风貌。

《望春风》以半个世纪中国乡村中的人物命运和历史变迁为焦点,重返时间的河流,对逝去的故乡和老去的故人做了告别。相对于“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消除了通俗与精英二元对立的思想,提炼通俗生活中的精英品质,发掘普通人的高贵品质,更多地关注乡村的人情之美,因而更具立体性和复杂性。阅读《望春风》,让我们在感受久违的汉语之美的同时,更感受到不为世俗所左右的求索,感受到一个时代最沉重的呼吸和每个人最隐秘,最坚固的困惑,当然,还有希望。

格非简介

格非,原名刘勇,生于1964年,江苏镇江丹徒人。1981年考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2000年获文学博士学位,并于同年调入清华大学中文系。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著有《欲望的旗帜》《塞壬的歌声》《小说叙事面面观》《小说讲稿》等。小说作品“江南三部曲”获第九届茅盾文学奖。

《“重返”回不去的故乡》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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