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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开展2024年度春学期教育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4/2/22 21:18:48 浏览:22

金山网讯春学期开学之际,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统一开展2024年度春学期教育收费公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收费监管。

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分别就市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完善,做到公示格式、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减免政策、监督电话规范统一,并在发改部门官方网站、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收费窗口实施“三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

市区2024年度春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规定,幼儿园保教费退费按月结算,按学期退还,幼儿按照学期在园天数不足20天(含20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20天但不足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的,按照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退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市区2024年度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标准规定,伙食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标准执行,市直学校集中管理食堂标准餐:10元/餐;课后服务费不高于300元/生/学期。

市区2024年度春学期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规定,二星级以下高中一学期学费:500元/生,二星级高中一学期学费:650元/生,四星、三星级高中一学期学费850元/生;普通住宿费一学期100元/生,公寓化住宿费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市直学校集中管理食堂标准餐:10元/餐。(朱婕陆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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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学期开学之际,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统一开展2024年度春学期教育收费公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强化教育收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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