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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镇江车管所违章查询

发布日期:2015/11/29 21:15:59 浏览:576

您好,欢迎来到江南时报网!_电子报iPadiPhoneandroid镇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时间:2015-10-1500:17来源:江南时报编辑:varg点击:次日前,镇江丹徒交警大队卡口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当日9时许,江某驾驶一辆苏D号牌的重型普通货车沿312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缪家甸路口时……日前,镇江丹徒交警大队卡口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当日9时许,江某驾驶一辆苏D号牌的重型普通货车沿312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缪家甸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当江某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酒气从驾驶室中传出,经现场对江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达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据江某讲,第一天中午到丈人家喝酒,晚上又和儿子一起喝到22点多。第二天早上6点多钟到公司上班,老板安排送货到扬州,自己觉得头不晕、各方面状态都很好,就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被民警查到了。由于江某所驾驶的是营运车辆,按照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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