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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地税局

发布日期:2016/4/29 1:12:22 浏览: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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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网站:

镇江地税网上申报系统:

镇江地税发票查询:

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的流程

(一)上门申报:

1、业务概述:

企业纳税户的申报征收均采取网上申报或直接上门申报;个体户在各管理分局个体管理科申报(采取POS机刷卡或开具完税凭证由税务人员上门收取税款)。

2、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3、办理业务地点:

(1)企业纳税人:大路、姚桥、丁岗、大港范围的纳税人在地税一分局办理(大港兴港西路11号),丁卯、谏壁以及京口区润州区的纳税人在中路18号一楼办税服务厅申报。

(2)个体工商户:京口区范围内的个体户在地税二分局四科办理(解放路31号);润州区范围内的个体户在地税三分局四科办理(大西路411号二楼);大路、姚桥、丁岗、大港范围的个体户在地税一分局办理(大港兴港西路11号),谏壁和丁卯地区的个体户在解放路31号办理;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体户在涉外税务分局二科办理(西路18号三楼)。

4、办理时限:

纳税人的申办资料齐全、准确,每份申报在10分钟内办结。

5、纳税人应报送表格及资料:

(1)常用的各类纳税申报表及其使用范围(一式三份)

申报表名称

使用范围

《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基金、核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纳税人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个人所得税(核定所得率征收)纳税申报表》

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度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使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适用于注册类型为“私营独资、私营合伙和个人合伙企业”且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已扣缴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基金(费)申报表》

适用于各项基金的申报。

注:上述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

(2)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证件、资料: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式一份);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税控装置电子报税资料(使用税控装置开具税控发票的纳税人作要求);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已完税凭证;

·税务机关规定应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6、办理流程:

办事步骤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第一步

领取、填写申报表

各个办税大厅或到地税局网站下载

第二步

报送申报表、申报纳税

各个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

7、收费标准:无

8、办理须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如逾期申报,则按《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罚;如申报期内扣缴税款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扣税,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从申报期满次日计至补缴当天。

(2)零纳税申报:纳税人当月无营业收入或处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也需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如没有营业收入的则要在申报表有关栏目注明“没有营业收入”、“填零”等字样。

(3)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每一栏目都要填满,没有金额的栏目也要填零。

(4)各类申报表、报表或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必须签名盖公章,填报的项目有涂改,申报人需加盖公章或填表人私章或打指模;

(5)征收前台已取消现金收费及收税,交纳税款有以下方式可供选择:(1)事先在扣税账户存足需交纳的税款,申报时在账户扣缴。(2)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入办税服务厅开立的税款账户(账号可向办税服务厅索取)。个体工商户可持个人银行卡(须印有“银联”标志)在POS机上刷卡交税,也可用现金交税。

(二)网上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办理了网上申报手续后,在规定的申报期内通过登录镇江市地税局网站即可完成申报。

(2)我局网上申报对纳税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实行免费培训、免费咨询、免费上门服务。服务单位:南开之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511-85612366。

(3)纳税人可登录镇江市地税局网站下载《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端操作手册》阅读。

(4)纳税人可与每星期五下午到我局三楼进行免费培训。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申报范围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报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可以直接到主管地税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申报期限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登录镇江地方税务局网站www。zj12366。cn在网上办理申报手续。

纳税人委托任职单位、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受托任职单位、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应当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附报委托申报协议。

《镇江地税局》相关参考资料:
镇江地税、镇江环保局、镇江市国税局、镇江公安局、镇江交通运输局、镇江司法局、镇江市建设局、镇江市建设局副局长、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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