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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加强对严重违法企业等失信企业的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研讨会。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局、江苏省工商局、镇江市工商局、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企业监督管理的同志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研究起草了《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草稿)》的内容,重点讨论了实施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适用情形、失信企业的约束措施、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失信企业的权利救济。经过了二天的充分研讨,圆满地完成了本次研讨会的各项工作议程和工作任务。(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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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