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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18 10:20:02 浏览:251

来源时间为:2022-12-31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公告编号:临2023-00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6,452,251.31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1,167,842,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3,568,576.8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142,469.5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24。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3-01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索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凌晨、马克和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监事亦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定价合理。公司拟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上述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其交易价格依据国家定价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拟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且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且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宗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产品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ADC发泡剂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和销售;固态二氧化碳(干冰)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石油及制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井下压裂配件、控油机配件、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矿产品及制品、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消防器材、劳保用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煤炭、兰炭、焦炭、铁矿粉、化肥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凌晨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机械、汽车维修及钢结构制作;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和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及其他设施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装卸(包括铁路站、场和港区内提供的物资仓储和货物装卸服务);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经营、仓储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石油及制品、煤碳、塑料及制品、钢铁、及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及器材、矿产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建筑材料和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石油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常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与维修;金属加工;化工流程自动控制设备维修;空调设计、安装与维修;防腐、保温施工与维修;设备和管道堵漏;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养护;市政养护;苗木种植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装置及管道安装与维修;清洁和搬运服务;装卸及吊装业务;起重机械安装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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