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本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ZC-(2015)公字第69号]于2015年08月6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P45(一)资格证明文件增加:“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等)”;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补充公告不符的以本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其他事宜不变,给各有关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殷女士电话:0511-88852123
项目联系人:钱晶刘春
电话:0511-850270930511-85026313
传真号码:0511-85020602
特此通知!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