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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交个税分三种情况缴纳个税哪些细节你该留意-镇江二手房出售

发布日期:2015/11/29 21:24:04 浏览:581

一、如何缴纳?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详解

凡是房产交付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

①适用于可以提供房产原价值凭证的:(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②适用于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的:房产实际成交价格的1。

举例说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假设王先生卖了一套价值100万元,房龄3年的二手住房,房产原购买价为50万,相关合理费用为10万元,如果他不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万元(100*1)。

若他能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或者合理费用凭证,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万元(100-50-10)*20。

可以看出,两种缴纳方式的税费支出并不一致。

个人销售住房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费用、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哪些细节该留意?

疑问:商品房按照核定其原值,拆迁、经济适用房等其他住房怎么核定其原值?

解答: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的原值,主要是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主要是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向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不同实际情况具体核定其原值。自建住房,主要是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疑问:政策说个人所得为房子售价减去买入价,再减去合理费用的数额,哪些属于合理费用?

解答:计算房屋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要以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时发生的支出项目繁多,容易丢失,而房屋转让时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因此,为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减少税务上的争议,在装修阶段,纳税人可以预先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相关表格,详细填写每份发票的开具人、受领人、发票字号、产品、发票金额等信息。在房屋转让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正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疑问:我的房子,装修时请了名家设计,花费了较大的资金,卖出时这笔费用能不能算进原值,怎么算?

解答:装修时花费的资金多少,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纳税人在购买、建造房屋时,应妥善保管相关的凭证。

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则按照总房款的一定比例扣除,根据目前所行政策,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新政策的细则还没出来,对于装修款的计算方式还有待证实。

疑问:这类当初低价卖给家人的房子,现在应该怎么办?

解答:这类房子一旦出售,将缴纳一笔数额巨大的个人所得税。建议这部分房子赶紧采取的形式,将房价恢复至实际价格,不然或将吃“哑巴亏”。

疑问:哪一种房源在出售时,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解答:住建部研究中心主任秦虹称,出售5年以上个人唯一住房,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买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上注明的时间,依据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权证注明日期或者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家庭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的一套住房。

疑问:出售时应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答:针对本次的二手房出让按照转让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涉及面最大、影响最大的就是房改房。由于房改房买入的价格非常低,在通常只有数万元,而如今售价均在百万之上,如果严格按照“售价—买价”的模式征收,个税数额惊人。针对房改房,目前有声音表示,“政府根据该区域市场成交现价,定一个指导价格,按照指导价格与成交价格的差额征税”。

疑问:不通过买卖,而通过赠与的形式取得房子,要不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答:受赠人取得赠与人赠与的不动产,房屋赠予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几种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的房屋赠予均征收个税。获得后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税务专家教你合理避税

办法一:选择适合自己的缴税方式

投资客小王最近很烦恼。早在8月份时,他就敏锐地“嗅”到了房价一路“高歌猛进”的势头已一去不复返,于是赶紧将手头上五六套房子挂在中介,准备抛售。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却连一套都没有卖出去。这时,专家给小王支了一招,可以让他合理避税1万元,把这1万元的优势体现在房价之中,房子必然会好卖一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手房交易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如果卖房人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如果卖房人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将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也就是说,买卖二手房可以按照两种方式中较低的税费缴纳。以小王手上一套挂牌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一年前他买进的是90万元。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缴纳,需要交(100-90)×20=2万元的个税;按照第二种方式缴纳,则只需要缴纳100×1=1万元的个税。

办法二:达到5年期限再卖

市民许大妈的儿子最近在郊区买了套大房子,手头挺紧。许大妈于是想把自己现在住的一套2003年购买的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给儿子。目前该房在中介的挂牌价为60万。

税务专家表示,有政策规定,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普通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许大妈家目前的户口本上只有她和老伴的名字,这套房子是老俩口的唯一生活用房,同时也符合普通住房的条件。从的日期上来看,到明年4月份,该房就满5年了。因此税务专家建议许大妈,暂缓出售,可以考虑先行出租,等满5年后再出售。按这样计算,许大妈可节省下60×5=3万元的营业税,以及60×1=6000元的个税。

办法三:卖完再买,一年内可退税

小张是镇江人,毕业后留在工作。今年4月,小张家人为他花40万元在镇江购置了子。最近,小张在所处的区域看中了一套90万元的房子,他准备将镇江的房子以60万的价格卖掉后,买下江宁的房子。

税务专家表示,不久前,江苏省地税局曾发通知,我省境内的个人出售住房后,于一年内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另一套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抵、退个人所得税保证金。小张应控制好卖房后再次买房的时间,一年内在宁买房时,如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发票、合理费用发票,且购房价格大于售房价格,可按规定抵、退个人所得税保证金。

办法四: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

以前文所提及的小王为例,他原来在中介挂牌的几套房子都是含税价。也就是说,一套挂牌100万元的房子,包含了近6万元的营业税、个税等各项税种,小王真正拿到手的只有94万元。

税务专家在此建议,买卖双方最好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否则计入房款总额写入合同后,双方到交易大厅窗口交营业税、契税时,还将按100万元的实际卖出价,重复计算一次,反而要多交税。

小王可以将税从房款中单列出来,把房价降为不含税后的94万元,写入买卖合同,至于剥离出的税款怎么交,双方可以签再约定。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过程中遇问题可依据具体情况咨询所在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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